家貓現在必須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,而且已經進入正式開罰階段。以下把法規時間線、辦理方式與費用整理清楚。
時間線:從公告到開罰
農業部於 2024 年 12 月公告,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,家貓正式納入應辦理寵物登記之寵物(在此之前,強制登記只適用於犬隻)。公告後給了飼主一年的宣導期,緩衝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。2026 年 1 月 1 日起,未依規定辦理登記已正式進入開罰階段——也就是現在。法源依據是動物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與第 3 項。
如果你的貓還沒登記,不是「以後再說」的事,是現在就該處理的事。
罰則
依動物保護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8 款,未依規定期限辦理寵物登記(含出生、取得、轉讓、遺失或死亡登記),處新臺幣 3,000 元以上 15,000 元以下罰鍰,並得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可按次處罰。
另外要提醒:如果不是「沒登記」而是「棄養」,罰則重得多——依動物保護法第 29 條第 1 款,棄養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,這是完全不同等級的罰則,養貓前務必想清楚是長期承諾。
登記期限
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 3 條,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四個月內,向登記機構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。如果是中途取得或受讓已登記的寵物,依第 6 條,應在一個月內辦理飼主變更(過戶)登記。
費用
依「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」(農業部主管法規):
- 晶片、頸牌成本及植入手續費:300 元
- 登記費:已絕育 500 元/未絕育 1,000 元
- 認養自公立或指定動物收容處所:已絕育者免收登記費,未絕育者僅收登記費 100 元
- 飼主變更(過戶)登記:100 元
- 頸牌或登記證遺失補發:50 元
實務上各縣市窗口收取的晶片費用可能略有差異(例如台北市市民服務頁列晶片費 250 元),實際金額請以現場公告為準,上面是全國統一標準。
去哪裡辦
要到「寵物登記機構」辦理,多半是特約動物醫院。可以透過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(pet.gov.tw)查詢住家附近的登記機構,或撥打客服 02-23831698 詢問。
辦完登記之後
晶片登記完成後,如果你打算幫貓咪投保,晶片是投保的必要條件之一,可以先看 幫貓買保險前的三件事 了解投保前要確認什麼。想追蹤貓咪的登記日期、晶片號碼等資訊,也可以整理進 我的貓咪檔案。剛養貓的第一個月,登記是清單裡重要的一項,完整流程看 新手養貓 30 天。
常見問題
幼貓還沒滿四個月,可以晚一點再登記嗎?
法規給的期限是出生日起四個月內,建議不要拖到期限最後一刻,提早安排比較保險。
認養來的貓已經登記過,但飼主要換成我,還要再辦一次嗎?
需要。依規定應於取得或受讓後一個月內辦理飼主變更(過戶)登記,費用是 100 元,跟第一次登記是不同程序。